淮安中院被表彰为“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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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从淮安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获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表彰为“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年松作交流发言。 2011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与市妇联联手开展“法护家园”活动为抓手,以化解离婚、赡养、扶养等家庭纠纷为牵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百名基层妇联干部与法院女法官开展结对,妇联干部作为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的特邀调解员,结对女法官则积极为婚姻家庭纠纷提供释法、维权服务。确定了包括“反家暴”联合行动、司法护民维权行动、家事案件司法救助行动等在内的六项具体举措,专门设立妇女维权立案窗口,畅通12368诉讼服务、12338妇女维权服务两条热线,并专门开通了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全市两级法院还通过司法救助为6856名妇女儿童老人缓、减、免诉讼费260余万元,有力保障了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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