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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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在两地正式挂牌成立。揭牌仪式上,最高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部长陈海光、最高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王闯宣读了最高院同意在两地成立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相关批复。省委副书记、南京市委书记吴政隆,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周乃翔,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为两地法庭揭牌。 据悉,南京、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分别以南京中院和苏州中院知识产权庭为基础组建,按独立机构模式运行,并实行跨区域管辖。其中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发生在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盐城、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市辖区内的专利等技术类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发生在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市辖区内的专利等技术类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两地知识产权法庭还审理发生在以上各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的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等。法庭推行扁平化的审判运行模式,设庭长1名,下设3-5个审判团队,每个知识产权法官配备1-2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设立技术调查官工作室,聘用专职或兼职技术调查官,发挥其查明相关技术事实的重要辅助作用。 揭牌仪式后,周继业和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嫒珍分别与两地知识产权法庭全体干警、高校知识产权专家学者、知识产权律师服务人员、部分创新企业代表等参加座谈。 周继业说,跨区域管辖法庭的设立是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的重大改革,承担着先行先试各项改革措施的职责,知识产权法庭将来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比较多,如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跨区域管辖的优势,适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的新要求,妥善审理好这些案件,及时解决纠纷,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重要任务。周继业提出,要积极构建符合知识产权跨区域管辖法庭特点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从设立到运行,从审判到管理都要在高起点、高标准上谋划。要提前研判审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精简内部管理程序,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积极推进技术调查官制度,为法官准确裁判案件提供技术支持。 刘嫒珍说,成立知识产权法庭是全省法院司法史上的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因此,要高起点运行好知识产权法庭,要高质量审理好知识产权案件,要关注大局服务大局,要高标准打造好知识产权审判队伍,要高要求塑造好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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