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信息化建设与执法办案无缝对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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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应用和服务水平,在上级法院确定的总体框架内,常熟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于8月24日制定出台《信息化工作实施细则》,从理念更新、重点环节、督促检查等方面作出部署,确保信息化建设与执法办案的无缝对接。 更新理念,借助信息化推动司法改革和司法实践。《细则》明确,信息化是人民法院又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已成为司法能力和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新的审判方式。因此,必须更新和树立“信息化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动力,是推进司法改革、破解司法难题的现实需要”的理念,以信息化办案习惯的养成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明确重点,借助信息化实现科学管理和质效提升。面对“互联网+”的时代浪潮,人民法院必须借助信息化才能以审判管理模式的变革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因此,《细则》规定,各类案件从立案、分案、审理(执行)、文书制作、文书会签、结案、送达、归档、上诉案件移送等全部流程信息均须在案件管理系统中生成,并鼓励和提倡通过电子送达系统对相关诉讼材料实行网上送达,引导当事人对自动立案和网上阅卷系统多加利用。同时,对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以数据的实时统计、实时更新和互联互通更好地把握司法规律,降低司法成本,实现全程留痕、实时监督,进而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深度运用,借助信息化推进司法公开和透明便民。司法越公开透明,群众就越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信也就越高。因此,《细则》对卷宗同步数字化工作、网上办案、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三项工作做出细化,包括12368短信平台和诉讼服务热线的功能发挥,庭审互联网直播、庭审三同步、裁判文书上网等工作的推进和安排等,力争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和诉讼服务平台,让当事人诉讼更加便利,使司法更加公开透明,更加接近人民群众,同时也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落实保障,借助信息化打造网络法院和智能法院。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和落实进行整体规划和部署。坚持信息化工作与审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将信息化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审务考核。建立信息化工作通报制度,由审管办对网上办案、案件电子信息录入、同步数字化等工作在做好台账的同时定期进行通报。按照“安全可控”“聚焦一线”原则,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软硬件维护,及时收集审执一线的信息化应用需求、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解决或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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